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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家“独家兽”有望借CDR首批回归

CDR公开征求意见,审批将采取点名、邀请制,数量有限含金量不低

  

IT时报记者章蔚玮
  对于国内股民而言,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就能在A股市场见到耳熟能详的互联网企业“身影”了。5月4日,证监会就《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,在《管理办法》中明确了CDR上市企业的资质条件及CDR交易与发行方式。尽管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不多,但在高准入门槛的限制下,首批回归的企业资质依然值得期待。
限量“点名”科技企业回归
  “DR”——存托凭证作为证券跨境发行上市方式,已在美国、日本、澳大利亚等地得到运用。目前,国内也计划开启“中国存托凭证”(CDR)制试点,吸引一批创新企业回到中国境内,通过在A股市场上市,让国内投资者分享科技企业的发展红利。
  3月30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一个月后,在《意见》基础上,证监会起草了《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,细化了CDR相关规范,目前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。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。
  《管理办法》中再次明确了参与CDR试点企业的选择标准——试点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战略、掌握核心技术、市场认可度高,属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软件和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且必须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。
  符合以上行业标准外,试点企业还必须符合量化的标准——已在国外或香港上市的企业,市值不得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。未在境外上市的企业,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,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。对于当下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部分独角兽,在《管理办法》中另提出,满足“营业收入快速增长,拥有自主研发、国际领先技术,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”的“补充”标准。最终,所有参与申报企业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甄别,而咨询委员会由各行业的权威专家、知名企业家、资深投资专家等组成。
  在业内人士看来,此次国内开启CDR上市,目标非常明确,就是吸引一批高成长性、高竞争性的互联网超级独角兽回归A股。
超级独角兽“受邀”回归
  目前已在境外上市的科技企业中,符合《意见》资质要求的公司有阿里巴巴、百度、京东、网易和腾讯5家互联网企业,截至5月9日,这5家互联网企业的总市值达到七万四千亿人民币。
 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《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》,目前未上市的科技、创新企业中,符合估值达到200亿的独角兽企业有15家,分别是蚂蚁金服、滴滴出行、小米、阿里云、美团点评、宁德时代、今日头条,菜鸟网络、陆金所,借贷宝、微众银行、平安医保科技、金融壹账通以及京东金融,其中超过一半以上的企业达到超级独角兽(市值超过100亿美元)的标准线,而估值最高的蚂蚁金服,达到750亿美元(折合人民币4783亿人民币),而排名最低的京东金融估值达到76.9亿美元(490亿人民币)。
  有业内人士曾透露,在《管理办法》出台前,证监会发行部就已经对相关券商给出类似邀约制的“指导意见”:来自高端制造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生物科技在内4大行业的“独角兽”企业可向证监会发行部直接报告,符合规定者可实行即报即审,有望在两至三个月内完成审核。同时,针对此类企业的盈利要求也可放宽。不过证监会事后表态:来自四大行业独角兽不是全部即报即审,但监管层会给予关注。
  相对于热门的独角兽企业,业内人士对互联网创业企业通过CDR回归A股前景并不乐观,“目前来看CDR申请门槛太高,对于一批互联网企业而言很难达到,如果将来门槛放低了,申请者会出现井喷,什么时候能排队轮上也是个未知数。”
可直接投资的独角兽
  《管理办法》中对“存托凭证的上市和交易”做出了具体规定,“依法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(CDR)应当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。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申请存托凭证上市的,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,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出上市申请,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,双方签订上市协议。”这意味着,国内投资者将可以直接投资在境外上市的互联网巨头的CDR,或者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CDR。
  在国内发行的CDR将如何定价?目前没有对应管理规定出台。“根据海外经验,已上市DR融资比例一般为流通市值的2%5%,如果按照年内发行2-3家互联网企业(阿里巴巴与百度为例),预计CDR初步融资规模最高将接近2000亿左右,相当于2017年A股IPO规模(2301亿)。这或对国内一批IPO企业形成一定冲击。”在分析人士看来,随着优质互联网创新企业的回归,会对国内A股市场上的存量资金流向产生影响,去年通过借壳上市形式从美股回归的360总市值增长近5倍,而接下来通过CDR回归的企业的估值大概会有显著提升。